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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與課程

重點特色

本學程由本校藝術史研究所負責籌設,並協調音樂學研究所及戲劇學系規劃。開設亞洲相關之美術、建築、音樂、戲劇之課程,以跨學科之方式引導本校優秀學生對亞洲藝術進行知識性之探索。學生可在二至三年內,至少修習二十學分(八至十門課)。學程中心主任由藝術史研究所所長兼任之,負責統籌執行本學程中心之各項事宜。

本學程將美術、建築、音樂、戲劇等四大領域藝術整合為一,不僅為國內唯一之綜合型亞洲藝術學程,而且在全球知名大學之學習規劃中,亦有其獨特性。

課程規劃

本學程之各項課程皆強調對亞洲藝術之知識性學習與探討,原則上以作品為基本資料。
本學程分四大領域:美術、建築、音樂、戲劇。
修課學生應於四大領域中至少修習三領域之課程。其本身主系所所開設課程不得超過二門。(本規定於105學年度第二學期生效)
同一課程得兼為通識課程,並在四學分範圍內承認其通識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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