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史所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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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入學考試

詳細規定及最新資訊請以學校公告的招生簡章為準。

招生名額
二人。
報考資格
凡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畢業,於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者,或合於「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有關博士班報考規定者(請參閱國立臺灣大學公告之簡章)。
審查資料
  • 學力證件。
  • 大學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
  • 碩士論文及其他學術著作。
  •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計畫。
  • 兩位教授推薦函。
  • 足以展示語言能力之證明文件。
考試項目
  • 審查資料(佔總成績比例60%):就所繳資料加以審查。
  • 口試(佔總成績比例40%):參加資格為審查成績達60分者,時間、地點依學校公告。
報名日期
每年三月初,確定日期依學校公告。
考試日期
每年四月初,確定日期依學校公告。
其他規定
依學校公告。